广西中药药效研究重点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
一、概述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为了规范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和维护实验室人员、仪器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构建和谐平安的实验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
1、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
2、实验老师负责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3、所有实验人员有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三、管理要求
(一). 常规安全要求
1、实验室须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验室主任(副主任)为安全负责人。每个实验室房间设立“安全员”,注明联系电话。实验室每周安排专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研究生导师和实验中心老师在学生首次进入实验室前,必须为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并且在日常实验工作中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及监督。实验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3、 实验中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规操作。实验过程必须有专人看管,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岗位。实验过程中必须有突发事态应急处置预案。
4、 实验结束后,应做好仪器设备及场地环境的整理工作,做好水、电、气、化学试剂及门窗的安全检查。按时填写记录。
5、 禁止携带食物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严禁吸烟。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实验室。
6、禁止在实验楼内喧哗打闹,进入实验室必须着白大褂进行实验。操作实验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穿戴实验服、防护眼镜或面罩等)。
7、保持实验室内外走到畅通,严禁占用走廊、厕所堆放物品。
8、 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切勿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所有试剂都必须放在指定标示的位置,用过的试剂不能随意乱放、混放,用完的空瓶及时清理掉。实验室内不准保存大量易燃、易爆品,应坚持少量备用原则。
9、用电、用火不准违反操作规范,不得擅自更改实验室的水路和电路。
10、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灭火、防爆、冲淋等设施及急救药品,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
11、 易燃、易爆的氢、氧、乙炔等气体钢瓶,必须标记清楚,存放在阴凉处竖立,防止撞倒。气体钢瓶不用时必须装上帽盖,搬运时必须用车推,不许在地面上滚动;氢、氧等不得混合使用,开启气体钢瓶时必须先小渐大,调节好速度后再使用。
12、 冰箱和冷藏柜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如乙醚、低沸点石油醚等)及食物等。
13、 实验废弃的有机溶剂、含水有机溶剂及酸、碱溶液等严禁倒入下水道,应分别集中收集,按《实验废弃物处理制度》处理。
14、 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空试剂瓶要统一处理,不可乱扔,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5、 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开启,严禁用锤砸、打,以防破裂。
16、 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布时应垫有棉布,两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将玻璃导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17、 开启高压气瓶时动作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18、 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漏电仪器不要使用,以免触电。
19 、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20、 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关机,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2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上报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地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二). 化学实验安全要求
1、 使用易燃、易爆品时,应按其特性安全操作。易爆品的使用要轻拿轻放,对散落的粉末或颗粒要及时收集,做适当处理,严禁碰撞冲击和远避火源。严禁把氧化剂强烈干燥或随便与有机物混合。接触过易爆、易燃的器皿,要及时做妥善处理。
2、 易燃、易爆品须密塞,按规定的放置条件存放,并远离火源电源、电炉等。
3、 有毒性、挥发性、腐蚀性、刺激性、薄层喷雾显色等实验,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易燃溶剂不能直火加热,须用水浴或可调节电压的电热套;蒸馏乙醚时更应特别注意,须用预先加热或通水蒸气加热的热水浴,必须远离火源,在通风且无火源的实验室中进行。
5、 蒸馏、回流易燃液体时,防止爆沸及局部过热,瓶内液体不得超过1/2量,加热中途不得加入沸石或活性炭,以免爆沸冲出着火。
6、 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7、 硝酸铵、浓高氯酸等易自爆;高氯酸加乙醇或其他有机物,高锰酸钾加硫酸或硫,高锰酸钾加甘油,金属钠或钾加水,氧化物与有机物接触等,极易引起爆炸,在使用中特别注意。在使用浓硝酸、高氯酸、过氧化氢等时也须特别注意。
8、 在使用可能发生爆炸的化学药品前,须先了解其性能,并要做好个人防护,戴上面罩,在通风橱中进行。
9、 硝酸、硫酸、盐酸、氢氧化钠(钾)等强酸或强碱,均有腐蚀作用,切勿溅到皮肤和衣服上,可造成化学烧伤;吸入强酸烟雾,可刺激呼吸道,使用时应倍加小心。
10、配制碱液须在烧杯中进行,不能在小口瓶或量筒中进行,以防容器受热破裂造成事故;开启氨水时,须事先冷却,在毒气柜内进行,瓶口朝无人处。
11、稀释硫酸时,须将硫酸慢慢倒人水中,并随时搅拌,不能在不耐热的厚玻璃器皿中进行。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为了规范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和维护实验室人员、仪器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构建和谐平安的实验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
1、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
2、实验老师负责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3、所有实验人员有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三、管理要求
(一). 常规安全要求
1、实验室须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验室主任(副主任)为安全负责人。每个实验室房间设立“安全员”,注明联系电话。实验室每周安排专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研究生导师和实验中心老师在学生首次进入实验室前,必须为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并且在日常实验工作中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及监督。实验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3、 实验中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规操作。实验过程必须有专人看管,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岗位。实验过程中必须有突发事态应急处置预案。
4、 实验结束后,应做好仪器设备及场地环境的整理工作,做好水、电、气、化学试剂及门窗的安全检查。按时填写记录。
5、 禁止携带食物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严禁吸烟。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实验室。
6、禁止在实验楼内喧哗打闹,进入实验室必须着白大褂进行实验。操作实验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穿戴实验服、防护眼镜或面罩等)。
7、保持实验室内外走到畅通,严禁占用走廊、厕所堆放物品。
8、 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切勿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所有试剂都必须放在指定标示的位置,用过的试剂不能随意乱放、混放,用完的空瓶及时清理掉。实验室内不准保存大量易燃、易爆品,应坚持少量备用原则。
9、用电、用火不准违反操作规范,不得擅自更改实验室的水路和电路。
10、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灭火、防爆、冲淋等设施及急救药品,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
11、 易燃、易爆的氢、氧、乙炔等气体钢瓶,必须标记清楚,存放在阴凉处竖立,防止撞倒。气体钢瓶不用时必须装上帽盖,搬运时必须用车推,不许在地面上滚动;氢、氧等不得混合使用,开启气体钢瓶时必须先小渐大,调节好速度后再使用。
12、 冰箱和冷藏柜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如乙醚、低沸点石油醚等)及食物等。
13、 实验废弃的有机溶剂、含水有机溶剂及酸、碱溶液等严禁倒入下水道,应分别集中收集,按《实验废弃物处理制度》处理。
14、 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空试剂瓶要统一处理,不可乱扔,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5、 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开启,严禁用锤砸、打,以防破裂。
16、 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布时应垫有棉布,两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将玻璃导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17、 开启高压气瓶时动作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18、 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漏电仪器不要使用,以免触电。
19 、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20、 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关机,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2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上报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地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二). 化学实验安全要求
1、 使用易燃、易爆品时,应按其特性安全操作。易爆品的使用要轻拿轻放,对散落的粉末或颗粒要及时收集,做适当处理,严禁碰撞冲击和远避火源。严禁把氧化剂强烈干燥或随便与有机物混合。接触过易爆、易燃的器皿,要及时做妥善处理。
2、 易燃、易爆品须密塞,按规定的放置条件存放,并远离火源电源、电炉等。
3、 有毒性、挥发性、腐蚀性、刺激性、薄层喷雾显色等实验,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易燃溶剂不能直火加热,须用水浴或可调节电压的电热套;蒸馏乙醚时更应特别注意,须用预先加热或通水蒸气加热的热水浴,必须远离火源,在通风且无火源的实验室中进行。
5、 蒸馏、回流易燃液体时,防止爆沸及局部过热,瓶内液体不得超过1/2量,加热中途不得加入沸石或活性炭,以免爆沸冲出着火。
6、 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7、 硝酸铵、浓高氯酸等易自爆;高氯酸加乙醇或其他有机物,高锰酸钾加硫酸或硫,高锰酸钾加甘油,金属钠或钾加水,氧化物与有机物接触等,极易引起爆炸,在使用中特别注意。在使用浓硝酸、高氯酸、过氧化氢等时也须特别注意。
8、 在使用可能发生爆炸的化学药品前,须先了解其性能,并要做好个人防护,戴上面罩,在通风橱中进行。
9、 硝酸、硫酸、盐酸、氢氧化钠(钾)等强酸或强碱,均有腐蚀作用,切勿溅到皮肤和衣服上,可造成化学烧伤;吸入强酸烟雾,可刺激呼吸道,使用时应倍加小心。
10、配制碱液须在烧杯中进行,不能在小口瓶或量筒中进行,以防容器受热破裂造成事故;开启氨水时,须事先冷却,在毒气柜内进行,瓶口朝无人处。
11、稀释硫酸时,须将硫酸慢慢倒人水中,并随时搅拌,不能在不耐热的厚玻璃器皿中进行。
单点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