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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

关于开展202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来源:药学院 作者:​文图:樊保孝 发布时间:2025-07-04 17:37:3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202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根据《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人〔2024〕3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广西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定于 2025年7月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线上培训

二、报名缴费时间

2025年7月4日—12月31日

三、学习时间

2025年7月4日—2026年1月31日

四、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一)、公需科目(二)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一)学习网址https://ptce.gx12333.net/,在指定位置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个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gxpx8888),选择“登录”,(系统已启用邮箱重置密码功能,为便于今后修改或重置密码,请尽快登录系统,在【我的信息】中,完善邮箱信息),如有其他问题,工作时间电话联系客服(966111)处理。

2.公需科目(二)和专业科目由培训中心提供。学习网址:https://zyyspx.gxtcmu.edu.cn/login/index.php,账号为报名时所留的手机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如果含有字母,使用小写字母。

五、学时学分要求

继续教育全年要求 90 学时。

1.公需科目 30 学时;

2.专业科目 60 学时。

六、继续教育收费

培训费: 180元/人(如有一人双证的情况,只缴纳一证培训费即可)

1.个人报名缴费二维码:

报名二维码

注意:(1)问卷缴费成功并提交即可开始登录学习,无需等待。

(2)开具发票:请学员注意填写正确的邮箱账号,发票开具后发送至邮箱,开单位发票请填写好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不填写按个人发票开具。

2.单位统一汇款,请对公转账至广西中医药大学账户:

收款单位:广西中医药大学

收款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明秀东支行

收款账号:6210 5749 8215

注:汇款后联系人请填写附件3的表格发送给工作人员 (可通过下方微信二维码扫描添加企业微信)。

七、联系方式

1.执业药师继续教育QQ4群(群号:220313971)、QQ 7 群(群号:739476792),加群时请务必备注姓名,实名入群。

2.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工作人员企业微信,添加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姓名,方便后续邀请您加入执业药师培训微信通知群(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图片1

3.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771-495351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关于开展202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pdf

附件1:2025年度执业药师培训公需科目(二)、专业科目学习指南.pdf

附件2:2025年公需科目一(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操作流程.doc

附件3:2025年执业药师单位统一汇款信息表.xlsx



广西执业药师培训中心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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