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规划,现将我校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确定
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取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初试总分≥60分,复试名单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名单(附件1)。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25年5月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录取工作拟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采取“双机位”两套设备同时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其中一套设备用于网络视频复试,另一套设备用于远程视频监考。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复试采用腾讯会议、腾讯QQ软件。考生须提前熟悉软件操作。安静无干扰、光线充足的复试场所,网络连接良好,需配备有线网络、wifi、4G/5G网络,网速能充分满足视频传输要求。视频复试设备推荐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屏幕设置为自动旋转横向放置),设备运行流畅,摄像头、麦克风、音频能正常工作(使用台式机的,硬件配置需满足上述要求)。考生必须提前在复试设备上安装好腾讯会议、QQ软件或应用程序。
(三)资格审查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须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
1.《广西中医药大学港澳台地区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港澳地区考生须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初试准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考生应提供在读学校证明。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入学时提交原件)
5.有效学习成绩单。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盖学校有效公章),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硕士学习成绩单(盖学校有效公章)。
6.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以及招生院所、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7.当地综合性医院(相当于境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报告(检查内容为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血常规、腹血糖、肝功、胸片等)。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三部分组成:专业能力测评、科研创新评估及综合素质考察,总分为100分。
专业能力考核(40分)重点评估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体系的掌握程度,包括专业知识的系统化理解、逻辑思辨与应变能力、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等核心学术素养,同时考察考生对学科前沿动态的跟踪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
科研创新评价(50分)侧重科研实践能力与创新素养的综合评定,通过考生既往研究成果、学术项目参与度及实际工作表现,系统评估其科研方法论运用能力、创新思维品质及课题攻关潜力。该项着重考察学术成果的创新价值、科研过程中的问题突破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学术潜质。
综合素质考评(10分)采用多维评价体系,涵盖学术伦理、职业素养与心理素质三大维度。具体包含学习(工作)态度、团队协作能力、法律规范意识、学术道德修养等职业化素养,同时结合仪态举止、语言表达规范度、心理健康水平及外语应用能力进行综合评定,全面检验考生的可持续发展素质。
(五)拟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我校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报考招生院所及学科专业特点,坚持择优录取,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均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政审不合格。
2. 体检不合格。
3.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 录取成绩不满 60 分(按初试和复试比例折算后计算)。
5. 复试成绩不满 60 分(按复试总分 100 分计算)。
6.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籍或学历审核。
7. 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广西招生规定的情况。
考生拟录取结果经学校审核后在网站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复试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5月1-7日
操作流程:请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费网上缴费操作流程》(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金额:180元/人,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其他说明
1.所有考生在考试及录取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联系部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3170256
电子邮件:fiegxtcmu@126.com
附件:
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名单.docx
附件2.广西中医药大学港澳台地区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3.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费网上缴费操作流程.pdf
单点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