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中医药大学的办学基础为1934年成立的广西省立南宁区医药研究所,建校于1956年,1958年更名为广西中医专科学校,1964年升格为广西中医学院,1970年南宁医学专科学校并入,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高校。
学校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产学研医紧密结合、对外交流合作优势突出,有仙葫、明秀2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1300多亩。有17个二级学院,6个独立科研机构,15所附属医院(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2所),1所附设中医学校,1家百年乐制药有限公司,1所独立学院。有重阳城老年公寓等一批在全国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学研基地和教学实践基地。
一、学制与学习方式
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3年。
二、培养目标和培养类型
(一)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既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又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临床工作的能力,且能够在相关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两者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但在培养方案与目标方面各有侧重,考生报考时,请注意区分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码。
1.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或“101”开头):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理论研究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学术学位。
2.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或“055”开头):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无分裂中国的言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学校部分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1.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2.色盲、色弱者,我校医药类专业不予录取。
3.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4.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5.建议报考护理学及护理(高职)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达到155cm(含)以上、男生身高达到165cm(含)以上。
6.建议报考中医骨伤科学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达到155cm(含)以上、男生身高达到160cm(含)以上。体弱无力及晕血者慎报。
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应届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2026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五)有2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六)第一志愿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以外,还需注意以下两点要求:
1.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制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专业。
2.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省级或者国家级)的考生及3年内无正当理由退培的规培生,不能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只允许报考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
3.报考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等临床专业的考生,应具备医学本科教育背景。
4.报考护理学(专业代码为1011)及护理专硕(专业代码为1054)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制的护理学专业(含助产学专业)。
5.报考公共卫生专业(专业代码为1053)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制的预防医学专业或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制的卫生检验与检疫、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七)报考我校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除需符合以上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同时具备①②条件:
①中医类别(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②取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目前从事临床工作。
2.应届硕士毕业生,获得中医类别(含中西医结合)或临床医学《医师资格证书》,并要求在入学前获得中医或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
(八)报考我校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民族医学学术学位考生必须具备医学研究生教育背景。
(九)在境外(指国外和港澳台地区)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 http://www.moe.edu.cn/jyb_zwfw 或http://www.mo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 特别注意事项:
1.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以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地址以及联系电话、Email地址,因信息不清楚或有误而造成后续不能及时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规培基地)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报考办法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教育部指定的报考点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一)各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①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②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③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④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⑤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以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报名时间为准。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院系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及时查收招生单位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发送的信息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1.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各报考点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如实行网上确认,以报考点规定办法为准)。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四)提交申请材料
1.考生在报名和确认的同时,应按以下条目所列内容准备申请材料,将每份材料分别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并按顺序命名,3月26日前发送至fiegxtcmu@126.com,邮件标题为:XXX报考XX专业硕/博士生研究生。
(1)报名表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的“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身份证明
①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应在入学前补交认证报告。
(4)身体健康证明。港澳台当地医院或内地(祖国大陆)二甲及以上医院均可,体检时间距离申请时间6个月内有效。要求为常规身体健康检查,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视力检查,排除色盲、色弱、斜视等眼部疾病。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
(7)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8)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成果(如学术论文、专利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9)科学研究计划书。
(10)电子证件照片一份(JPG格式)。
2.考生应同时提供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分别撰写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在推荐信上注明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信息并亲笔签名,将扫描电子版标题命名为:XXX报考XX专业硕/博士生推荐信。推荐信纸质版原件由专家密封后交考生保存。
五、考试方式
(一)初试
我校采用教育部统考试题,由报考点组织考试。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请咨询相关报考点。
1.考试科目:综合能力(一)
2.考试形式:笔试方式或机考方式
3.考试时间:以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和报考点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复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分数线的划定:根据初试成绩和本校当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划定,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3.复试内容:复试为综合能力面试、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测试(专业学位考生)等。
4.复试费:120元/人(参照桂价费函〔2012〕568号文)。
六、体格检查
报考时,根据报名材料的要求,考生必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考生入学后需在我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格复检,未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意见、体检结果等综合评价,由我校按规定择优录取。
新生报到入学时间一般为当年的9月,具体时间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中所注明的时间为准。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者无故逾期15天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学费标准
1.硕士生
学位类型 | 学费标准 | 学习方式 | 学制 |
学术学位 | 8000元/学年 | 全日制脱产 | 3年 |
专业学位 | 13000元/学年 | ||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14950元/学年 |
2.博士生
学位类型 | 学费标准 | 学习方式 | 学制 |
学术学位 | 10000元/学年 | 全日制脱产 | 3年 |
专业学位 | 15000元/学年 |
九、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文件执行。
十、就业政策
非定向就业:根据国家就业有关规定,研究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3170256
E-mail:fiegxtcmu@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钟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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