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壮瑶药研究平台(广西壮瑶药重点实验室/壮瑶药材开发及产业化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壮瑶药协同创新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药资源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质量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联合单位))开放课题和自主研究课题的通知
壮瑶药研究平台(广西壮瑶药重点实验室/壮瑶药材开发及产业化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壮瑶药协同创新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药资源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质量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联合单位))依托广西中医药大学运行和管理。为进一步汇聚国内外研究力量,深化跨领域协作,共同推动壮瑶药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 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开展2025年壮瑶药研究平台开放课题和自主研究课题申报。
一、资助范围
本年度开放课题和自主研究课题重点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壮瑶药理论及品种鉴定与资源开发研究;
2.壮瑶药药效物质基础与质量控制;
3.壮瑶药药效筛选与安全性评价;
4.壮瑶药制剂与新产品开发。
二、申报条件和限项
1.申请人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2)开放课题面向壮瑶药研究平台以外单位的研究人员,同时要求研究团队中至少有1名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课题合作人。
(3)自主研究课题面向壮瑶药研究平台固定人员。
2.限项:
(1)历年主持的子课题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
(2)每人限报1项。
三、课题管理
1.课题研究经费自筹为主,每项课题资助0.2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一般项目自筹。
2.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后,壮瑶药研究平台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名单并予公布。
3.研究周期:1-2年。
4.验收方式:壮瑶药研究平台组织专家对已发表的课题论文或专利等成果进行初审、结题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壮瑶药研究平台颁发结题证书。
四、课题受理
申报书及申报指南见附件。请于2025年10月23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书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到壮瑶药研究平台办公室(广西中医药大学格物楼C404-2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文件至676407465@qq.com。
申请书经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评审程序,根据评审结果,经由壮瑶药研究平台批准课题资助决定,及时向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发布立项通知。
五、成果管理
1. 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由壮瑶药研究平台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同享有。
2. 发表论文、申请奖励、专利等成果时,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必须包含“广西壮瑶药重点实验室、壮瑶药材开发及产业化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药资源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壮瑶药协同创新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质量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联合单位)”,并注明“广西壮瑶药重点实验室(桂科基字[2014]32号)、壮瑶药材开发及产业化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桂教科研〔2024〕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药资源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桂发改高技函[2020]2605号)、壮瑶药协同创新中心(桂教科研[2013]20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质量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联合单位)(国药监科外函〔2021〕17号)”。发表学术论文等成果时,署名作者须包含参与项目研究的壮瑶药研究平台固定人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淼
联系方式:1753576488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学实验中心格物楼四楼C404-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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