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环境及卫生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和卫生工作,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建立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由各专业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第二条 安全检查工作主要指实验室水、电、气、危险品的正常合理使用,物品、安全设施(如管理范围内的门、窗锁及消防通道等)的检查,以及消防措施的落实和监督。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第三条 卫生检查工作主要指实验室管理人员对环境卫生及秩序进行检查监督。每个实验室设置一名安全卫生员,落实本实验室的各项卫生措施,保证实验室及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的整洁卫生;
第四条 各实验室的使用者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各类设施,使用完毕应及时关断水、电、气。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实验室管理人员,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条 各实验室每月要进行一次例行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每学期(开学时及期末)及节假日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卫生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卫生;
第六条 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经常保持清洁。桌、柜、门窗、墙壁、地面无积尘。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实验室整洁;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关好水电,检查水池和下水管道有否堵塞,严防漏水、漏气和电气设备处于长时间通电、通水而无人照管的状态,关好门窗,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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