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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天平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4-06 12: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1目的   

为了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和实验数据的准确性。

2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本所天平室的使用和管理

 3依据文件

 3.1《中国药典》现行版

 3.2《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现行版

 4工作程序

  4.1 天平室应清洁无尘,室温应相对稳定,避免气流的干扰。天平室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天平应远离震源、热源,且不得在天平室内存放、开启及转移挥发性、腐蚀性物品。

  4.2 天平室空调的冷气/暖气出风口不能直接对天平吹。

  4.3 天平应放置于牢固的平台上,台面平滑清洁。天平与墙面应有一定距离,并保持水平。天平应避免阳光直射,宜采用冷光源照明。

  4.4 除应遵循实验室管理制度外,在天平室应保持肃静,动作宜轻柔。

  4.5 天平室温度一般应控制在10℃~30℃,保持恒温;相对湿度一般在70%以下,室内应备有温湿度计,一般采用空调和除湿机调节温湿度,并保持天平内外温湿度趋于一致。定期对天平室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查,作好记录。

  4.6 天平室要求电压稳定。

  4.7 天平由专人负责管理,应按精密仪器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技术档案及使用登记。

  4.8 天平周围不应存放物品、样品及干燥器等,以免影响称量操作。

  4.9 称量吸潮和挥发性物品时,应置有盖器皿中,操作应迅速。

  4.10同一项分析应使用同一台天平,以减少误差。

  4.11 天平出现故障后报告仪器管理员,仪器管理员负责联系检定、维修、调试等工作。

  4.12若经常使用天平,应使天平连续充电(即不拔电源),使天平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如果长期不使用,应关闭电源。

  5相关记录

     实验室温度、湿度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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