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以预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实验人员要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
二、在实验室、过道等处,须经常备有灭火器材,如石棉布及灭火器等。
三、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熄,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不许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去熄灭燃烧的电线电器。
四、实验人员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湿毛巾之类物品蒙盖,将火扑灭。
五、易燃液体着火或台面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拨去电器插头,再用湿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立即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灭。精密仪器起火,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六、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
七、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
八、化学实验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如确因工作需要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下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十、实验室设备应按技术要求合理调试和使用。严格按有关技术资料(或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十一、大型贵重仪器及特种危险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负责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专管人员要建立与完善仪器设备安全操作制度,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职责。
十二、实验室内的烘箱、冰箱、电炉仅用于科研工作,不得挪作他用。烘箱、电炉要严格按说明书及制度使用操作,且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不准离开。
十三、烘箱、冰箱、电炉等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化学危险品及易燃物。应保持通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切断电源
单点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