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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来源:药学院 发布时间:2025-09-14 17:27:58 浏览次数: 【字体:

据学校《关于制定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药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结合《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桂中医大教务〔20249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考核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学院202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的各项工作。

 长:韦海英  卢汝梅

副组长:辛    梁臣艳

 员:陈文雅  凌勇威      覃骊兰  霍丽妮  

黄宏妙    

二、确定转专业人数

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2025年招生计划数的10%2025年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专业转入人数分别为1463人。

转出要求与人数,完全参照《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三章的要求执行。

三、转专业考核办法

本方案仅制定药学院转入学生的考核办法,转出学生的考核办法按转出专业所在学院的转专业考核办法执行。

1.笔试:遵照《实施细则》中转专业考核课程要求一致,笔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

2.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包括自我介绍、思想品德考核、学习能力考核三个环节。思想品德考题要求围绕专业特点,重点考核申请转专业的目的、专业兴趣、专业认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等的理解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等。面试顺序由现场随机抽签决定。

2面试试题药学院负责,要求思想品德考察与学习能力考察两类试题各不少于3道,学生各抽选1道回答

3)进入面试比率:以笔试成绩自高向低的11.2人数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考官原则上不少于3人,由学院自行负责。

4.面试最终考核成绩为三位考官的平均分,最终成绩将在所有面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公示。

四、成绩计算与接收标准

1.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两者之和为最终成绩。

2.接受标准:以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接收转入药学院各专业。如学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主动放弃转专业资格,则依据最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药学院      

202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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