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桂中医大教务〔2025〕52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选拔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公开推荐程序并严格执行。推免工作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韦海英 卢汝梅
副组长:辛 华 梁臣艳
成 员:曾春晖 夏 星 谭 强 马雯芳 郭占京
三、推免生条件
被推荐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处分记录。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成绩要求全部通过,无不及格记录。必修课(初修成绩)的加权平均学分成绩在所在学院专业(专业方向)排名前40%。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排名可放宽到前50%。
1.以广西中医药大学及直属附属医院为第一获奖单位,参加国家政府部门主办的标志性学科创新竞赛和国际学术机构主办的有影响力的学科创新竞赛,取得最高获奖等次(以实际取得的比赛结果与落款单位为准)。
2. 在读期间以广西中医药大学及直属附属医院为第一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SCI、SSCI、EI、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以上数据库均不含增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病例报道、短篇报道、摘要等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如有共同第一作者,仅限排序第一的作者申请。
(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六)除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外受到的其他纪律处分,在2025年8月31日前已获解除的享有同等申请资格。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推荐生名额
1.各专业拟推免生名额见附件2,各专业递补人选在推荐名额基础上按照1:1.1比例增加。
2.推荐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五、推荐方法
以本科生在校期间的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推免资格。学业综合成绩分值相同者,必修课加权平均学分成绩高者优先;必修课加权平均学分成绩相同者,以本专业核心课程成绩高者优先。
(一)学业综合成绩。由四年学制的前三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学分成绩”和“奖励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必修课加权平均学分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奖励附加分。学院依据学校附加分计算方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奖励附加分计分办法,奖励附加分范围及计算方法参考附件3。奖励附加分最高不超过必修课加权平均学分成绩的10%(含)。
六、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于9月4日12:00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以专业为单位上报辅导员。
附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作为附件(可用复印件)连同申请书一并上交学院,且公示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审核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资格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三)公示 学院对拟推免名单及递补人选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在公示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申诉途径:达道楼B405。
七、管理与监督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附件:
附件1.桂中医大教务〔2025〕52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1).pdf
广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pdf
广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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