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中药学学生第一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学习
恰逢党的100周年华诞之际,药学院中药学学生第一党支部于2021年6月15日下午在仙葫校区教学楼1-303教室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四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本次活动由支部成员黄千禧同志组织领学,支部书记刘佳同志、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80余人参加。
会上通报批评了德保县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原政委黄锦锋在工程项目中搞利益输送问题;灌阳县灌阳镇仁江村党总支部原书记卿树旗、原副主任王尤春套取村级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问题;南丹县吾隘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原部长韦德宝项目验收走过场问题以及马山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和大中型灌排服务站副站长李自东不担当、慢作为问题等四起典型违法违纪问题。支部书记刘佳同志强调党员干部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必受法律严惩,不做不担当、慢作为的事情。
本次学习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树立牢固的 “四个意识”,真抓真管真严,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本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支部党员同志的党性观念和法治精神,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药学院中药学学生第一党支部同志集中学习剪影
支部书记刘佳同志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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