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含申请单、结算清单
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租赁管理,保障公务出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关于推进全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桂车改〔2017〕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发改经体〔2018〕4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桂办发〔2018〕41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9年5月16日
《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含申请单、结算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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