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非还建住房供应合同》、《车位买卖合同》的通知
关于签订《非还建住房供应合同》、
《车位买卖合同》的通知
非还建户:
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和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10月10日-10月19日开展非还建户签订《非还建住房供应合同》、《车位买卖合同》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签订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19日,共10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20:00。
(二)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办公楼108室。
二、相关要求
(一)签订合同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1、申购人、共有人的二代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选房确认书》、《选车位确认书》;
(二)签订合同需要提前做的准备工作。
1、非还建户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或者商业贷款的方式交纳剩余房款。
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纳至暂定总价款70%的房款;主体封顶时(暂定2025年4月,以实际工程进度为准),交纳至暂定总价款的95%;竣工交付前,交纳至暂定总价款的100%。
商业贷款:签订合同前交纳的购房意向金及第一笔购房款可转为首付款,多退少补,剩余房款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并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2、选择商业贷款的非还建户,需提前咨询可贷款额度,明确首付款,具体流程如下:
(1)打印银行征信
持申购人及配偶(如有)身份证原件至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城北支行)打印银行征信。
(2)测算贷款额度
持银行征信、已选定房屋总价,至中国银行(南宁市明秀东支行)咨询可贷款额度。
联系人:苗经理18677114660
(三)申购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到场签订合同,可以出具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配偶、子女或其他亲朋前来办理。委托书必须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书上须有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亲笔签名、手印;受托人持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前来办理:
未尽事宜,可联系咨询:0771-3100902、3137020。
温馨提醒:
1、合同签订用时较长,请大家提前做好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限内到场签订合同。
2、为提高合同签订效率,请根据个人情况预先下载及填写委托书,以便签订合同现场提交。
感谢您的支持和合作!
附件:签订《非还建住房供应合同》、《车位买卖合同》委托书(1).docx。
广西中医药大学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指挥部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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