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户交纳第二次购房款的通知
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非还建户交纳第二次购房款的通知
第一、第二、第三批次购房职工:
根据桂政发〔2009〕16号、桂房改〔2009〕6号、桂纪发〔2010〕27号和《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选房购房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申购报名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将在还建户搬迁后开展非还建户交纳第二次购房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款对象
已交纳15万购房意向金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无房户和面积未达标户职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 交款金额
人民币18万元。
三、交款方式
交款方式: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转入项目如下专用账户。
户 名:广西中医药大学
账 号: 6210-7533-1526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明秀东支行
金 额:¥180000.00
交款需备注:申购人姓名+第二笔购房款(例:张三第二笔购房款)
四、交款时间
2023年 4 月 15日至2023年 4 月28日。(还建户启动搬迁后)
- 交款确认
购房交款职工于2023年 5月5日前将交款凭证(纸质凭证或电子版交款凭证)交至项目部。职工可现场提交纸质版或发送电子版凭证:
- 提交纸质版:明秀校区办公楼105室(电话:3106015)或仙葫校区后勤综合楼A201(电话:3124250)。
- 提交电子版:gzywjg2021@163.com(邮件标题: 某某某第二次非还建交款凭证)
附件: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批次购房职工名单
广西中医药大学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指挥部
2023年1月6日
单点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