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有关招录方法制定如下:
一、招生人数:25人。
二、招生专业目录:
学位授予门类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成绩要求 |
医学 | 中医学 | 5年 | 数学A/B、语文、英语任意一门达到均标 |
医学 | 针灸推拿学 | 5年 | 数学A/B、语文、英语任意一门达到均标 |
医学 | 中医骨伤科学 | 5年 | 数学A/B、语文、英语任意一门达到均标 |
医学 | 口腔医学 | 5年 | 数学A/B、语文、英语任意一门达到均标 |
医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5年 | 数学A/B、语文、英语任意一门达到均标 |
理学 | 康复治疗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 4年 | 数学A/B、语文、英语任意一门达到均标 |
详见报名系统https://www.gatzs.com.cn/z/tw/,最终录取专业及专业名称以实际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报名资格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参加2026年台湾“学测”考试且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或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四、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注1:考生无须向我校邮寄申请材料。
注2:考生应对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因填报信息和申请材料模糊不清、缺失、无效、错误、虚假,以及不符合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3: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注4: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六、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2026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和学测成绩审核等。我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初审通过不代表一定进入考核阶段,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关注后续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以学测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审核不予通过。
(二)考核阶段:考核形式为面试。审核完成后,学校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届时将以电邮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七、录取及征集志愿
(一)录取:根据申请者材料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2026年5月15日前在报名系统内统一公布。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于2026年8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征集志愿:根据录取情况,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我校将于5月20日设置征集志愿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要求。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学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学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展开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系统6月21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6月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于2026年8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费,收费标准与大陆同专业学生一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台湾和南宁等地的旅费及医疗保险等各项费用自理。
九、入学报到及管理
(一)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二)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
(三)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均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咨询方式
联系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王老师、钟老师
咨询电话:86-771-3170256
电子邮件:fiegxtcmu@126.com、fie@gxtcmu.edu.cn
微信公众号:搜索“广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招生网页:https://www.gxtcmu.edu.cn/fie
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 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307办公室,邮编530004。
十一、其他
(一)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广西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三)报名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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