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广西中医药大学建校于1956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高校,也是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最早一批认可的香港中医执业训练本科学位课程内地院校。学校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具有鲜明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立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家国情怀、有仁爱之心、有担当精神、有过硬专业能力的高素质中医药专业人才。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生、留学生和成人高等教育等各类别各层次人才。
仙葫校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邮编:530299
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
邮编:530004
1.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50人,并视生源情况在联招办指导范围内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联招办官方公布的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为准。不限制每个专业的招生人数,招生专业(类)详见下表。
学科门类 | 校内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位类型 |
医学 | 中医学(国际传统中医班) | 5年 | 医学学士 |
医学 | 中医学 | 5年 | 医学学士 |
医学 | 针灸推拿学 | 5年 | 医学学士 |
医学 | 中医骨伤科学 | 5年 | 医学学士 |
医学 | 口腔医学 | 5年 | 医学学士 |
医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5年 | 医学学士 |
医学 | 康复治疗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 4年 | 理学学士 |
注:1、国际传统中医班若未达开班人数,则学生转入中医学专业普通班就读。
2、以上专业(类)如有调整,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3、各招生专业介绍、奖贷助学政策及其他学校情况等详细信息详见我校网站、国际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
2.报名条件
(一)爱国爱港,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持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二)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身心健康情况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愿意按照我校要求完成相应学制学习。
3.报名办法
(一)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www.eeagd.edu.cn/hkmsks)进行报名,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注意:考生姓名请输入简体中文)及上传相应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等。具体报名要求及流程以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公布为准。
(二)注意事项: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录取办法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对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将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核心科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并参酌选修科目成绩和校长推荐信等材料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
(一)非“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我校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
(二)“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三)视障、听障及轻度孤独症类残障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及数学科目三门核心科目总分不低于4分(含)。残肢类残障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三门核心科目总分不低于7分(含)。
(四)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我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依次类推直至录取结束。
(五)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按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三科总分从高至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按“中国语文科-数学科-英国语文科”的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依照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检查录取。
(六)我校不接受因考生个人原因提出的退档申请。
(七)新生须按所录取专业报到入学,不予调整专业。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5.体检要求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身体情况有该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所涉情况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另从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要求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一)患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除外)。
(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予录取。
(三)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四)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五)女生身高未达155cm(含)以上、男生身高未达160cm(含)以上,体弱无力及患晕血症者不宜就读我校中医骨伤科学专业。
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收费标准及奖学金政策
(一)被录取学生报到注册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和书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
中医学(国际传统中医班) | 人民币9000元/学年 |
中医学 | 人民币6435元/学年 |
针灸推拿学 | 人民币6435元/学年 |
中医骨伤科学 | 人民币6435元/学年 |
口腔医学 | 人民币6435元/学年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人民币6435元/学年 |
康复治疗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 在广西中医药大学学习期间:人民币:6450元/年;在外方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参考学费约澳币47,400元/学年,以外方大学转入学习通知书为准。其他费用另行咨询。 |
*以上所列费用标准中,中医学(不含国际传统中医班)、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口腔医学以及康复治疗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在广西中医药大学学习期间的费用均为预收,毕业当年按照实际所修学分一次性结算,多退少补。 | |
2、住宿费:
依据住宿条件而定,人民币1300-5000元/学年,基本设施包括床、衣柜、书桌椅、空调、热水器、网络、洗手间等,24小时物业值班。
(二)在大学阶段表现突出的香港学生,除可申请国家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外,同时可申请院系设立的奖学金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立的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
7.学历和学位
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获得规定的学分,各教学环节考核合格,达到毕业条件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8.入学与资格复查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注册且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审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仅专业受限者,须商转其他专业;情节严重的,取消入学资格;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9.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编:530004
联系电话(传真):0771-3170256
学校网站地址:http://www.gxtcmu.edu.cn
学校对港招生信息网站地址:https://www.gxtcmu.edu.cn/fie
电子邮箱:fiegxtcmu@126.com
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微信号:FIE-GXUCM)
更多信息请关注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http:/www.umainland.hk)
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www.eeagd.edu.cn/hkmsks)
未尽事宜按照联招办相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广西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广西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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