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桂发改投资[2017]11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西中医药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ZHGX-2025-027
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内
建设规模: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包括 由市电引进两路10 kv高压(环网)至项目,建设变配电系统,供小区用电,主要包括建设4个开闭所、8台共6850KVA室内箱变、一台720kw发电机组及配套的高低压配电设施、电动汽车充电配电设施、电缆沟管及设备基础、道路破除及恢复等的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及完成全部供配电工程、办理一户一表开通、光伏发电并网等的所属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合同估算价:671万元
要求工期: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设计单位: 广西绿能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19〕26 号和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 2022 年1月 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含以上)电力工程 。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 9 月 25 日至2025年 10 月 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hgxfgs@163.com),同时请注明拟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开票信息等信息。
3、售价: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含图纸、清单),售后不退。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工本费“通过对公账户”汇到招标代理机构下述指定账号(备注汇款公司简称及项目编号),开户全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嘉宾支行,账 号:0804 0120 9000 75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0 月 16 日9时30 分,地点为: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东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①双方签订合同后14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30%合同款作为预付款;
②工程完工,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南方电网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工程所在地供电部门送电验收后14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至合同款(含预付款)的80%;
③工程验收达到结算要求,经发包人审定后支付承包人至结算价的97%;
④发包人按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承包人。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http://www.zhenghong.net.cn/)、广西中医药大学(https://www.gxtcmu.edu.cn)上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项目指挥部监督组:0771-381510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中医药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
B1栋9楼(东面)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 系 人: 李冬宁
电 话: 0771-4953097 电 话: 0771-5300530
传 真: / 传 真: 0771-202662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zhgxfgs@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2025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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