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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快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

来源:资产管理处 作者: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4-20 15:59:37 浏览次数: 【字体: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加快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采﹝20202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在保证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直接采购。  

    二、尽快组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  

    (一)申请采购部门是学校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采购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抓紧确定采购需求,积极配合供应商履行合同,加快完成验收入库,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二)学校已经批准的年度预算中政府采购项目,由于受疫情影响尚未向学校资产管理处提交采购申报的单位,请于430日前完成申报。  

    (三)政府采购合同中应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支付等按桂财采﹝202025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采﹝202025号)

 /UploadFiles/2020/4/202004201559294830.doc   

   

   

   

   

                                   资产管理处  

2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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