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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资产管理处 作者: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5-16 15:41:54 浏览次数: 【字体: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管理系统(网址:http://172.17.1.40/zcgl)统一实行教职工工号登录(工号由人事部门核准,与数字化校园一致),登陆密码为初始密码(请尽快自行登录系统,更改登陆密码并妥善保管)。  

    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落实单位(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单位(部门)办公室主任(科长)为“具体经办人”(具体经办人的职责是:对上对接学校资产管理处,对下负责本单位、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日常工作),实行“公私分开”两条线管理(即各单位、部门的固定资产区分:“公共使用”——计入各科室、教研室、实验室的公共账号名下;“个人使用”——计入个人工号名下),并且严格区分使用方向如行政、教学、科研、后勤等。各科室/教研室/实验室的科长(主任、负责人)依照权限设置有查看本科室/教研室/实验室名下所有资产的权限。  

    三、个人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须及时办理名下“个人使用”和“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原则上不允许带走固定资产。  

    四、附属单位由于没有学校人事部门核准的教职工工号,须由附属单位指定相应的“具体经办人”通过公共账号登录来管理权属学校的固定资产(以书面形式报学校资产管理处备查)。  

    五、固定资产管理计入学校绩效考核体系,对具体经办人给予一定的绩效补助。对因移交手续不完善、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资产流失、毁损、不实、长期闲置的,由资产管理处书面告知人事处,扣减或降低相关责任人当月或当年绩效。  

    六、本通知以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固定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0771-3134588 龚科长)  

   

   

                                资产管理处  

                              201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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