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提交2017年度采购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教财务〔2017〕7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学校有关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凡纳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各采购单位、部门的采购专职人员必须在今年5月5日前提交《广西中医药大学申购单》(以下简称《申购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到资产管理处(图书馆423室),以便我处及时向上级部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并安排好本年度的采购进度。
2.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或新增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在预算指标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购单》,我处收到《申购单》按时向上级部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并安排采购。
3.根据上级部门规定,未能及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的采购项目不可实施政府采购。
4.通过协议、定点和批量集中采购的其他项目仍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的实际需求时段进行申报。
资 产 管 理 处
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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