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明秀校区管委会兼职人员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了加强明秀校区管理,保证明秀校区各项工作高效运行,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相关部门选派一名部门副职领导作为明秀校区管委会兼职人员,充实明秀校区管委会管理队伍。请宣传部、学工处、教务处、后勤处、基建处、保卫处、财务处、资产处、教学实验实训中心等部门结合明秀校区工作实际,推荐一名副职领导作为明秀校区管委会兼职人员,并于2020年3月13日前将兼职人员名单报送至明秀校区管委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志丽 3929335。
附件:明秀校区管委会兼职人员推荐表
明秀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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