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明秀校区管理委员会根据第一次对《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管理办法(试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修订了《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发给各单位(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请各单位(部门)于2019年12月2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mxgwh19@163.com,纸质版(盖部门章,部门领导签字)交至明秀校区办公楼423办公室(也可以扫描或者拍照连同电子版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杨志丽 3929335
明秀校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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