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满足博士研究生培养及学科建设需求,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桂中医大研〔2023〕76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一)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符合博导任职条件并通过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者可获得连续3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二)我校博点各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和教师骨干以及现任省部级相关重点学科(含广西一流学科各主要学科方向)学科带头人优先遴选为博导并获得招生资格。
(三)根据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对申报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等专业领域博士招生资格者,可适当放宽申报审核条件,经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同意后,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我校联合培养基地的人员仅限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招生资格。
二、审核的学科范围
我校获批的中医学、中医博士 2 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可以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学科方向(专业)和专业领域详见附件2。
三、审核类型及对象
(一)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审核对象:符合博导任职条件,获得2024年招生资格且2025年招生专业和类型无变化的博导(名单详见附件 3)。
(二)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审核对象:首次申请博士招生资格审核者;非首次申请但未获得2024年博士招生资格者;获得2024年博士招生资格,但2025年招生专业或类型申请变化者;获得2024年博士招生资格,但需参加2025年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者(名单详见附件4)。
四、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1. 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
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表》(附件5,以下简称《立德树人考核表》),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申请“2025年博士研究生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2. 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
填写《立德树人考核表》(附件5),登录管理系统申请“2025年博士研究生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并填报材料,系统提交后打印《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申请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简况表》(以下简称《招生资格简况表》)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二)教研室(学科)初审
教研室(学科)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达到要求进行初审,并在管理系统上提交审核结果至所属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
(三)培养单位(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推荐
1. 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对定期招生资格申请人的年龄、研究生培养及立德树人情况进行审核,提交审核结果后,导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定期审核汇总表》)。
2. 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对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交审核结果后,导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定期审核汇总表》)。培养单位应切实行使职责,不得推荐不符合“任职条件”或“破格条件”的候选人。
(四)学校学位办审核评议。
学位办对各培养单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后,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复审者进行学术水平和指导能力等方面评议,提出意见。通过审核评议者,由学位办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人及相关材料进行审议后,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参加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方为通过。审议通过的博导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若有异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审核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仲裁审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审定通过的博导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公布。
五、相关说明
1. 各培养单位须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审核申请人材料,本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召开专门会议审定通过名单,并形成《会议纪要》。
2. 本次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启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raduate.gxtcmu.edu.cn/home,操作流程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附件6)。
3. 本次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3日,非定期申请人的成果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各培养单位应妥善安排本单位申请人材料填报、教研室审核、培养单位审核等工作流程及时限要求。
4. 所有申请人在管理系统填报时均需联系确定所属的培养单位和教研室。
5. 申请人系统账号为本人硕导编号,各培养单位管理员账号可开展账号查询和密码重置工作。
6. 学校将对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人的临床工作情况(附件7)进行核查。
7.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认真、正确、详尽地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对个人填报的信息负责,不允许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 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培养单位务必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管理,须仔细、逐条对照资格审核条件严格把关,按时提交材料。研究生院在复审过程中,将对各学院的审核差错率进行统计并公布,且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六、材料提交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于2024年9月23日下午16:00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会议纪要》《定期审核汇总表》《非定期审核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非定期审核汇总表》纸质版要求统一用A3纸打印,其他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立德树人考核表》《招生资格简况表》纸质版材料由培养单位教学办留存5年备查。
纸质版材料交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地址:仙葫校区自诚楼A40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wglk2018@163.com。逾期者将不受理本次招生资格申请。联系人:蒋凌飞、陈晓倩;电话:0771-4733719。
附件:附件:1-7.zip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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