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评选2021年度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调动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桂中医大研〔2019〕84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正在我校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导师。
二、评选办法
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附件1)。
三、评选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优秀硕导的评选工作,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2021年度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进行评选推荐;其中外语部、桂林市中医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作为研究生培养单位尚未完整地指导过我校1届以上的研究生,故不作为评选单位参评,其符合条件的导师可按招生年所归属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申报优秀硕导的候选人须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2021年度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3)。
(二)推荐单位须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2021年度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4),经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仙葫校区自诚楼A403室),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xwglk2018@163.com,联系人:陈晓倩、蒋凌飞,联系电话:0771-4733719。
附件:1-4.zip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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