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支部学习制度
为巩固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特制定党支部政治学习制度:
1、党支部书记应在了解、协调好支部成员工作时间的基础上,结合每月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进行一定时间的集中学习,并安排好学习地点。集中学习由支部委员统筹负责,具体的组织者可以由党员轮值。
2、支部宣传委员应在每月学习日的前两天通过适当途径向全体党员公布学习内容、发言提纲和学习的时间、地点。
3、党员参加政治学习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
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请假。党支部对每次的学习情况,应认真做好纪录。
4、党支部应灵活多样地开展学习,如结合主题活动安排参观展览、红色旅游、影视艺术欣赏等。政治学习时应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学习。
5、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学习态度认真的党员同志,支部将定期通报上级党委予以表彰。
二、党员责任落实制度
为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每位党员的特点、特长,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应完成的工作任务、社会工作以及党支部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党员责任并落实到每个党员,特制定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责任制度:
1、在社会活动中要敢于亮明自己的政治身份,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生活中要主动与居住地党组织联系,积极参与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活动,关心邻里和其他需要帮助的老弱病残,积极配合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工作。
2、在工作中明确自我的工作岗位,向党支部申报责任区域,团结和带领同事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和目标,带头学习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带头勤奋工作、岗位奉献;带头开拓经营、甘于吃苦;落实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积极配合党支部完成工作目标,认真实践主题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培养、考察工作,以自己的模范作用具体教育影响和帮助周围的群众完成党和政府倡导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提醒告知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全镇党员队伍建设,搞好党性党风教育,确保支部每个党员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规范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现制订党员教育管理提醒告知制度:
1、自觉遵守党支部的“三会一课” 制度,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党内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做到事先请假,并主动与支部书记联系及时补课。连续3次无故缺席的,党支部书记要找其谈心,了解原因,并要求其书面向组织汇报近阶段思想,教育其增强组织观念。
2、每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前,支部要将组织生活会内容告知全体党员。会上支部书记要引导党员积极发言,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对会上不作为、不主张、不发言的党员,支部要及时给予提醒,增强其党员意识。
3、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任何时候党员都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保持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做维护稳定、破解不稳定因素的表率。一旦发现党员有信谣、传谣、受蛊惑和引诱、介入违法行为的现象,支部要对其严肃批评,责令其写书面检查,严格按党纪党规处置。
4、按期转接组织关系,对于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三个月以上的,经党组织教育有思想认识后方可接受,逾期六个月以上的要书面说明情况,经支部上报后,上级党组织同意方可接受。
5、党员因工作、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的,可保留在原党组织,但必须参加支部各项活动,如连续三次无故缺席,则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四、执行[桂中医大〔2019〕161]《广西中医药大学二级单位(部门)年度党务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广西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党支部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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