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广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欢迎您!
您的位置: 首页 >学院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1 15:43: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中医药文化在新时代的传承使命与创新路径,推动中医药文化与多学科融合发展,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及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宗旨

围绕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保护、创新发展、教育传播及国际交流等核心领域,开展前瞻性、实践性研究,挖掘中医药文化的时代价值,促进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参考。

二、重点研究方向

    1.壮瑶等少数民族医药理论体系的挖掘整理与现代转化

2.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应用

3.民族医药文化资源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路径

4.中医药文化在高校思政课程中的融合路径与实践

5.课程思政视域下中医药文化育人功能的开发与应用

6.中医药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协同育人机制

7.中医药“治未病”理念在全民健康促进中的应用研究

8.中医药文化助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模式探索

9.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普及推广与标准化建设

10.中国-东盟中医药文化交流的历史脉络与当代路径

11.民族医药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传播策略

12.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的话语体系构建与翻译研究

13.其他与基地研究有关的选题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重点研究项目

资助额度:每项4万元,研究周期2年。资助方向:聚焦重大理论问题或关键实践问题,具有原创性、突破性的研究课题。

(二)一般研究项目

资助额度:每项2万元,研究周期2年。资助方向: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理论探讨、实证分析或应用研究的课题。

(三)自筹经费项目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以自筹经费形式申报,中心将与资助项目同等管理,提供学术指导与成果认定。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

1.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相关研究基础;一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中级以下职称者需2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具有独立科研资质的实体机构,确保研究条件与经费管理规范。

(二)申报纪律要求

1.不得重复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不得将已结题项目重复申报。

2.申请人需确保研究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抄袭剽窃。

3.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五、结题要求

(一)重点项目(完成以下其中一项)

1.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

3.提交不少于10000字研究报告,且成果被地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1项。

(二)一般项目(完成以下其中一项)

1.出版以申请人为主编的专著译著1部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

3.提交研究报告且成果被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4.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1项。

自筹项目

  公开发表论文1篇。    

)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须标注“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资助课题”,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3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论证活页》(附件3)3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由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盖章后,至广西中医药大学自诚楼C706

2.电子材料: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13907863881@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 +单位”。

3.邮寄地址:530200 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评审流程

中心组织专家匿名评审,立项结果将在广西中医药大学官网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伊璇 联系电话:13907863881

电子邮箱:13907863881@163.com

八、其他事项

(一)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严格遵守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二)立项后如需变更课题组成员或研究计划,需报中心审批。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所有。

 

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515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