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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本科生课程考试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2 15:49:41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考试制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自2018年10月起取消毕业前重修考试,并将考试、考核方式调整如下:

一、考试性质包括正考、补考、重修,成绩类别包括正考、补考、重修、缓考、免修、缺考、取消、违纪、作弊;

二、考试类别及时间

 

序号

考试类别

时间

1

提前期末考试

医学及护理类专业第8学期第6~8周

药学及公共管理类专业第7学期第7~9周

2

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周(即每学期最后两周)

3

缓考及补考

课程结束的下一学期第1~3周

三、取消“实习前1个学期及实习期间不可选择重修”的规定,在学制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办理重修,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即为该门课程期末考试时间;

四、提前期末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安排在下一学期参与“缓考及补考”;

五、中职起点本科专业补考调整如下:

1.符合首次补考条件的考生,参与该门课程下一学期第1~3周的“缓考及补考”;

2.符合二次补考条件的四年制考生,统一安排在第7学期“缓考及补考”,第6学期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安排在第8学期“提前期末考试”;

3.符合二次补考条件的五年制考生,统一安排在第9学期“缓考及补考”,第8学期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安排在第10学期“提前期末考试”;

六、其他:

1.毕业生参与最后一学期重修的,需要等待该门课程期末考试结束以后,再进行毕业审核及学士学位审核;

2.由于本学期“缓考及补考“已结束,2019届实习生“提前期末考试”的课程补考调整至第8学期(四年制)及第10学期(五年制)“缓考及补考“进行;

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广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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