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的通知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手续将于2018年9月30日起开始办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重修范围:所有在校生(含2019届毕业实习的学生)。
2.网上选课时间:请于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19日登入教学管理系统选课。对逾期未选课的,不再给予补选。
3.选课方法:请同学们选择本学期允许报名的课程,务必保证选课记录正确无误(请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进程表核对“课程代码”、“考试性质”、“学分”)。
具体步骤为:用学号登录新教务系统→点击选课中心→点击重修选课→选择本学期允许报名的课程点击报名。
4.考试时间:考查科目的考试时间请学生自行与任课老师联系,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请留意当学期的期末考试安排表(上网查询)。若重修考试的时间与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有冲突,需事先把重修课程报给考试中心审批。
5.参加重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试卷上写上自己的学号并注明“重修”字样,以便改卷老师统计成绩,否则成绩统计出错由学生个人负责。
6.收费:重修课程学费将在学期结束时从学费卡(中行卡)中扣除,本科重修学费缴费标准为正常学费标准×0.7/学分。
7.凡未按时进行网上选课和未缴费者,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学习和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学校一律不予以认可成绩。
8.因重修选课门数过多造成排考冲突的,学生可自行选择优先考试科目。无法参加考试的课程可按规定办理缓考申请,在2019年春季学期返校参加缓考。
9.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学校取消毕业前重修考试(清考),在学生毕业前一律不安排任何形式的重修,请各二级学院通知2019届毕业生提前核对学分与学分绩点,并及时办理重修手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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