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分互认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分制工作,细化教学组织与管理,现将本学期学分互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分互认范围
1、校内跨年级、专业修读的课程;
2、学籍异动(转专业、留级、复学),已修读课程与教学计划要求修读课程教学内容相同的课程;
3、因教学计划调整,原教学计划课程停开,改修相近课程;
4、重修选课时与教学计划规定要求的学分、学时、课程编码不一致的课程;
5、转校生在原就读学校所修读的课程。
二、办理时间:即日起至5月4日17:00
三、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结合自身相关课程修读情况,严格对照学分互认条件,提出课程学分互认申请,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请到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
2、教务处审查。学生需于5月4日17:00前将《学分互认申请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仙葫校区:1号教学楼A203,明秀校区:办公楼213办公室)
3、系统操作。教务处将通过审批的互认课程,直接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改为学分互认课程(专业培养方案规定需修读课程),其学分以互认课程为准。
四、有关要求
1、临近毕业季,2018届毕业生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要求开展学分互认工作。逾期未报者,不予受理。
2、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3104251。
广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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