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学院、教学部:
我校将于2016年6月13日起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为迎接评估专家组对我校教学实验室进行考查,现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室要切实落实责任,立即开展全面自查
(一)请各实验室(含仙葫校区、明秀校区)自行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维护仪器设备正常使用。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露,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加强检查,合理存放,确保安全,避免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检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立即修理、整改,不得延误。
(二)请各实验室(含仙葫校区、明秀校区)自行进行卫生清洁工作,时刻保持实验室整体环境整洁、有序:门窗桌椅地面清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各类物品归类存放,垃圾及时清理。
二、自查、检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督促所属实验室6月12日上午下班前完成实验室各项安全卫生工作,并进行自查。下午2点30分,教务处将对教学实验室进行安全卫生检查,请各实验室务必安排人员在场,保证实验室开放。(联系人:谢艳林,联系电话:13768119840)
教 务 处
2016年6月11日
201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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