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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重修课程总评成绩计算方法的补充通知

作者:教务处考试中心 发布时间:2015-12-08 14:06:5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教研室、班级:

       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形成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及《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形成性评价相关工作的意见》要求,课程总评成绩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计算方式,形成性评价成绩占总评成绩40~50%,终结性评价占总评成绩50~60%。其中形成性评价包括作业、平时测验、实验教学、课堂学习、平时学习、专题讨论、学习笔记等内容,且原则上应至少包括3种(含3种)以上项目。

       重修课程的同学在重新修读过程中,无法参加形成性评价全过程的,其重修课程总评成绩以终结性评价成绩100%进行计算,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补考机会。

广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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