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的精神,现决定启动2013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计划
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核心课程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改革,形成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为高校教师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资源课程教学资源。
二、推荐限额
1.我校原自治区级和校级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2013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2.各学院根据自己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积极申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瑞康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不少于推荐3门,外语部、人文社科学院、体育部、壮医药学院、骨伤学院、针灸推拿学院不少于推荐1门,各学院多报不限。
三、课程建设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目标与任务、组织与管理以及建设基本要求须参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 2号,详见附件1),课程技术标准将执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见附件2)
四、推荐材料要求
1.各学院于5月30日前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教务科。
2.《2013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书》(附件4)一式5份,推荐课程的全面视频光盘于2013年10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人:罗婕,联系电话:0771-3111493,内线 5213
附件:1.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2.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3.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
4.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书
广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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