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明秀校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第二批次职工购买非还建住房报名的通知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明秀校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第二批次职工购买非还建住房报名的通知
校本部在职职工、退休职工:
根据桂政发〔2009〕16号、桂房改〔2009〕6号、桂纪发〔2010〕27号和《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选房购房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申购报名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前期开展的无房户和面积未达标户职工购买非还建住房交纳购房意向金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校本部第二批次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职工及政策性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购买明秀校区危旧改项目非还建住房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购非还建住房的条件
于2021年1月19日前,进入广西中医药大学工作的本部教职工[含本部在编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编外聘用员工(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准),不含附属单位],且未参加过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学校申请购买非还建住房:
1、未购买过房改住房(含未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限价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的职工家庭(以下简称“无房户”);
2、购买过房改住房(含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限价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未达标(以下简称“未达标户”)。即购买过房改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其(夫妻双方)现有级别、职称较高的一方应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积标准(一般干部职工和科级干部70平方米,县、处级干部和中级职称者90平方米,厅级干部和高级职称者120平方米)。
二、本次报名对象
满足上述申购非还建住房条件的“无房户”和“未达标户”可自愿报名,包括:1.未参加前期购房报名的职工;2.已参加前期购房报名未交认购意向金职工。
三、报名流程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地点及时间:
1、仙葫校区:8栋学生宿舍架空层会议室
2021年 4月20日至2021年4月2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2、明秀校区:办公楼105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
(二)提交材料
1.报名职工下载并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职工申购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报名表》(附件1)及《打分排名评分表》(附件2),填写完毕并提交评分相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职称证或职务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政策性住房房产证(未达标户提供)。
表格下载方式:1.登陆广西中医药大学官网→快速导航 →旧房改造→通知公告;
2.关注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改项目微信公众号→非还建报名→通知公告。
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改项目微信公众号
五、咨询电话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明秀校区)0771-3106015、0771-3100902。
六、其他事项
1、申购非还建住房职工夫妻双方均为校本部职工的,职工可以夫妻评分分值高的作为申购非还建住房的申请人。
2、职工最终购房资格待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区直房改办、区房改办、住房保障中心 )审核公示后确定,以发放《确认证》和《准购证》为准。
3、非还建购房职工须选购一个机动车位产权或车位使用权。
4、项目公布本次报名名单后立即启动认购意向金的收取工作。预计收款时间为2021年5月下旬(以通知为准),认购意向金金额为每户15万元。
5、本批次报名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剩余房源将向附属单位调剂。
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职工申购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报名表
(点击附件文字下载)
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指挥部
2021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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