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非还建购房职工:
根据现阶段开展申购非还建住房职工缴纳购房意向金工作的要求,为确保校财务部门对缴纳购房意向金数据核对的准确性,请各非还建购房职工交款时务必备注:申购人姓名+非还建意向金(例:张三 非还建意向金)。交款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31日。购房交款职工请于2021年4月9日前将交款凭证复印件(纸质凭证)交至明秀校区办公楼105室或仙葫校区后勤综合楼A201。感谢您的配合!
广西中医药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指挥部
2021年3月23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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