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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报销新规:2025年10月1日起,电子火车票、机票全面启用啦!

发布时间:2025-10-10 10:34:23 浏览次数: 【字体:

老师同学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9号)规定,2025年10月1日起,纸质的火车票、机票行程单全面停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客票行程单)将全面启用!

一、关键节点

1.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的纸质铁路车、机票行程单,仍可按照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正常报销,请大家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2.从2025年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运领域、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

二、电子发票开票信息

开具发票时系统自动匹配的税号可能存在误差,请各师生员工在开具发票时务必准确填写并核对发票抬头信息,确保与我校实际信息一致,否则将影响报销。我校开票抬头与税号信息如下:

抬头类型:企业

发票抬头:广西中医药大学

税号:1245000049850266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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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子发票开票时限

1.铁路电子客票:行程结束或退票、改签后180天内。

2.航空电子发票: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

四、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一)铁路电子客票

登录“铁路12306”APP→“我的”→“我的订单”→“电子车票”→“开具电子发票”→“待开票”界面点击“开具”→填写发票抬头→核对发票抬头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后期也可在“已开票”界面查看、换开已申请开具的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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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

①以国航为例:可通过航空公司App、小程序查找【客票服务】,在【报销凭证】一栏中选择开具“电子行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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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现开票信息填写有误,可申请重新开具:进【报销凭证】→【已开凭证】→选择需修改行程单→【开具详情】→【作废】→重新开具即可。

②以东方航空为例:打开东方航空app→点“首页”→服务大厅→客票服务→“报销凭证”→可以在“数电票”/数电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超期行程单,选择你所需要的电子发票→填好相关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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