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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0-04-17 11:11:53 浏览次数:2261 【字体:

全体师生员工:

为确保师生员工充分享受减税红利,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现就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汇算的内容

年度汇算即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二、申报时间

税务局安排我校师生员工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12日,请各师生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未及时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可能会被有关部门进行信用惩戒和行政处罚。

三、申报人员

在我校取得各类收入并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人员,包括教职工、取得劳务费的学生(详见附件1)。

四、申报渠道

因年度汇算涉及收入和专项扣除等个人隐私信息,请师生员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自行办理:

(一)用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后自行办理年度汇算(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二)用电脑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按照页面提示自行办理。

五、注意事项

申请退税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

需要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转账方式缴纳。

有大病医疗支出的,可申请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说明参见: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41087659823925640)。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广西区税务局(电话:12366)、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询;或电话(0771-4928133)咨询财务处秦老师。


附件(请点击查看):

1.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解答

2.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自行申报操作指引(手机APP端)


财务处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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