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西中医药大学,学校招生代码:4145010600。
第三条 办学地址
仙葫校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
第四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的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根据实际招生专业学制而定。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九条 招生对象
(一)普通考生。广西高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以下简称高职〔专科〕)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 2026年应届毕业生;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2025年1月至 2026年 1月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第十条 招生人数
我校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人数:150人(最终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表
(最终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
本科学科门类代码 | 本科学科门类 | 本科专业类代码 | 本科专业类 |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专业代码 | 生源专业大类代码 | 生源专业大类 | 学制 | 计划类型 | 可报考对应本科的 高职(专科)专业 |
10 | 医学 | 1005 | 中医学类 | 针灸推拿学 | 100502K | 52 | 医药卫生大类 | 三年 | 1.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520401K中医学 520403K针灸推拿 520416中医康复技术 520417中医养生保健 |
10 | 医学 | 1007 | 药学类 | 药学 | 100701 | 52 | 医药卫生大类 | 两年 | 1.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 520301药学 520410中药学 |
10 | 医学 | 1008 | 中药学类 | 中药学 | 100801 | 52 | 医药卫生大类 | 两年 | 1.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520410中药学 520414中药材生产与加工 520415中药制药 520401K中医学 |
10 | 医学 | 1011 | 护理学类 | 护理学 | 101101K | 52 | 医药卫生大类 | 两年 | 1.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520201护理 520202助产 |
12 | 管理学 | 1204 | 公共管理类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120410T | 52 | 医药卫生大类 | 两年 | 1.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 520201护理 520202助产 520301药学 520410中药学 520414中药材生产与加工 520415中药制药 520416中医康复技术 520417中医养生保健 520501医学检验技术 520502医学影像技术 520503医学生物技术 520504口腔医学技术 520507医学美容技术 520601康复治疗技术 520702卫生信息管理 520704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 520801健康管理 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20803老年保健与管理 520805医学营养 520101K临床医学 520102K口腔医学 520401K中医学 520403K针灸推拿 520703K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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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招生专业中的针灸推拿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2.招生专业中的针灸推拿学属于中医学类,其可对应报考的高职(专科)专业中的中医康复技术属于医学技术类、中医养生保健属于中医药类,三者专业类别不一致,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高职(专科)专业升入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学生毕业后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建议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高职(专科)专业毕业考生慎重填报!
3.可对应报考专业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7号)执行,具体通知内容可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26909661.shtml。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及报考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从医药人才培养、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提出以下建议:
1. 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学校各专业。
2. 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达到155cm(含)以上,男生身高达到165cm(含)以上。
(三)在校学习、在部队服役或在单位工作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所受纪律处分在报名时已解除。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体检。若审查结果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尽到告知义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考试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程序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的报名身份、学校招生计划、分科类考生的志愿,依照排序规则,按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一)普通考生(含原建档立卡考生)。
先对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再对其他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所获奖项层级排序:A.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B.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C.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D.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E.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奖)。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其他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 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先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再对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 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可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元/生・年) | 说 明 |
1 | 针灸推拿学 | 6435 |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预缴学费标准预收,毕业前按学生实际修读学分情况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
2 | 药学 | 6450 | |
3 | 中药学 | 6450 | |
4 | 护理学 | 6450 | |
5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5469 |
第十八条 住宿费
学生宿舍4-10人/间,500-1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官网收费公示信息。查询网址链接:https://www.gxtcmu.edu.cn/cwc/xxgk/content_81938。
第十九条 国家和地方学生资助政策和校内设立的奖助项目等详细信息可通过访问学校官网进行查询。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本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二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和举报。
第二十二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请事由及证明材料。招生就业处将在收到申请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邮政编码:530299
学校网址:https://www.gxtcmu.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gxtcmu.edu.cn/zs
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微信号:gxtcmuzs)
咨询电话:0771- 3122535 3126099
监督电话:0771- 3111494
第二十七条 本简章适用于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解释权属于广西中医药大学。如遇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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