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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6 16:19: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请认真组织相关教研室、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做好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日程安排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2021年5月17日前完成,具体安排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

二、答辩各环节要求

(一)学位申请人提交答辩申请。学位申请人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前1周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并随申请表附上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相关复印件材料,交所属培养单位审核。

(二)培养单位审核。培养单位结合申请人学习情况,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查情况、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盲审、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情况,进行答辩申请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方能安排学位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评阅。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不再另行聘请论文评阅人。同等学力人员还需另外聘请1名论文评阅人(加审的论文除外)。

(四)学位论文答辩地点。答辩地点原则上在我校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在校外兼职导师所在单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者,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至所属培养单位管理部门,获批准后方可进行,且至少应有一位答辩委员为我校校内导师。

(五)各培养单位对于盲审成绩在70分以下的学位论文尤其要高度重视,督促导师及答辩委员会严格把关。

(六)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结论、答辩现场照片拍摄及提交、答辩礼仪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

三、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

学位申请人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中具体要求提交《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表格材料》(附件4)至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申请人所有提交材料纸质版一律使用 A4 纸打印,签名栏应相关人员亲自黑色硬笔填写。

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后,分别整理汇总《研究生学位信息数据表(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数据表(学术学位)》《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清单》(详见附件4)电子版各一式一份,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1年5月19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学位信息报送材料,2021年5月25日前提交学位论文材料。

所有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交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仙葫校区自诚楼A40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位管理科邮箱:xwglk2018@163.com。联系人:陈晓倩、蒋凌飞;电话:0771-4733719。

 

附件1-6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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