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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7 17:51: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请认真组织相关教研室、导师及学位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日程安排(附件1)做好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各环节要求

        申请本学期学位授予的申请人,必须在2020年12月9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一)申请人提交答辩申请。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1周提交纸质版《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同等学力人员提交纸质版《广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并随申请表附上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相关复印件材料,交所属培养单位审核。

        (二)培养单位审核。培养单位结合申请人学习情况,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查情况、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盲审情况,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情况,进行答辩申请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才能安排学位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评阅。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不再另行聘请论文评阅人。同等学力人员还需另外聘请1名论文评阅人(加审的论文除外)。

        (四)学位论文答辩地点。答辩地点原则上在我校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在校外兼职导师所在单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者,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至所属培养单位管理部门,获批准后方可进行,且至少应有一位答辩委员为我校校内导师。

        (五)各培养单位对于盲审成绩在70分以下的学位论文尤其要高度重视,督促导师及答辩委员会严格把关。

        (六)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结论(附件2)、答辩现场照片拍摄及提交(附件3)、答辩礼仪(附件4)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答辩材料的提交

        硕士学位申请人按照答辩材料要求(附件1)和学位申请材料清单(附件5)于2020年12月9日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附件6),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所有提交材料纸质版一律使用 A4 纸张打印,签名栏应本人亲自黑色硬笔填写。

        各培养单位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7),并根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清单(附件5)认真审核学位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学位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汇总表》(附件8)。于2020年12月11日前按要求提交附件7、附件8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和本单位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学位信息数据库》《学位论文清单》由培养单位分别汇总整理到一个Excel表)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纸质版材料交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仙葫校区自诚楼A40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位管理科邮箱:xwglk2018@163.com。联系人:陈晓倩、蒋凌飞;电话:0771-4733719。

        附件:1-8.zip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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