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学位学科>详细内容

学位学科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09:39: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相关毕业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的创新意识,促进高水平学位论文的产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桂中医大研〔202186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3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91日至2023831日期间在学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和标准

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平、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实施分类遴选、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名额推荐

根据各学位授权点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总数,按一定比例推荐参评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由研究生本人或其指导教师向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与毕业存档一致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例如“131000三硕士学位论文和《广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至研究生培养单位为确保学位论文顺利上传盲审平台,请务必按照规定对文件进行命名,文件名中不能出现除学号以外的数字、字母、空格和特殊符号。送审学位论文需隐去申请人本人和本人导师信息。

(二)培养单位推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按分配名额,初选推荐,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推荐汇总表》)

(三)学校复审。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复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五、奖励办法 

学校对复审综合评分在 85 分以上(含)的学位论文认定为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予以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材料提交

请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31031日前完成评审,并提交申请人学位论文PDF电子版、《申请表》和《推荐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地址:仙葫校区自诚楼A403室;电子邮箱:xwglk2018@163.com。联系人:陈晓倩、蒋凌飞;电话:0771-4733719

 

附件:1-4.zip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1020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