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公布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培养单位、导师和硕士学位申请人:
我校委托外单位对 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现将盲审结果予以公布。盲审结果及专家评阅意见详见附件 1 和附件 2。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盲审结果中 2 名专家意见均为“同意答辩”的可直接办理答辩相关手续进行答辩;盲审结果中 2 名专家意见为“同意修改后答辩”的,须按盲审意见修改后参加答辩;盲审结果中有 1 位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暂不允许答辩,应增加 1 名盲审专家进行评审,待评审结果返回后再审核是否允许参加答辩;2 名专家意见均为“不同意答辩”的,视为学位论文不合格,不允许答辩,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在半年后一年内重新进行盲审。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陈晓倩、蒋凌飞,联系电话:0771-4733719。
附件:1-2.rar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 年 11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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