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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队伍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7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30 15:48: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满足硕士研究生培养及学科建设需求,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2025年修订版)》(桂中医大研〔2025〕46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7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1.严格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2025年修订版)》(附件1)执行。

2.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做到宁缺毋滥。

3.以促进学科发展和学科团队建设、优化导师队伍结构、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导向。

4.结合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现状,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向师资紧缺专业予以倾斜。

5.本次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不受理校外(不含自治区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两个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在职人员)人员申请学术学位招生资格。

二、审核的专业范围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可招生专业详见附件2

三、审核类型及对象

1.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审核对象:符合硕导任职条件,已获得2026年招生资格且2027年招生专业和类型无变化的硕导,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27年参加硕士研究生定期招生资格审核名单》(附件3)。

2.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审核对象:首次申请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者;非首次申请但未获得2026年招生资格审核者;获得2026年招生资格,但2027年招生专业或类型申请变化者;获得2026年招生资格,但需参加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非定期审核者。

四、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

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立德树人考核表》),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申请“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定期)”,并提交至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2.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

填写《立德树人考核表》(附件4),登录管理系统申请“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非定期审核(非定期)”,完成材料填报后,从系统打印《广西中医药大学2027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简况表》(以下简称《招生资格简况表》),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二)教研室(学科)初审

学科(教研室)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达到要求进行初审,并通过管理系统将审核结果提交至所属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

(三)培养单位审核

1.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对定期招生资格申请人的年龄、研究生培养及立德树人情况进行审核,在系统提交审核结果后,导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定期审核汇总表(培养单位)》)。

2.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对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在系统提交审核结果后,导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培养单位)》(以下简称《非定期审核汇总表(培养单位)》)。

定期招生资格审核和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均需经培养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培养单位)》。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成员同意后,确定为候选人。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位办。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校学位办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的《非定期审核汇总表(培养单位)》进行汇总,依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情况表》(附件5)进行归类,转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到会委员不少于全体委员的2/3,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获全体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1/2以上赞成票者通过审核,确定为候选人。表决结果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主席授权的副主席当场宣布。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汇总,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并提交《广西中医药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定期审核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广西中医药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非定期审核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五)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候选人进行审议,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委员不少于全体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的2/3,获全体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1/2以上赞成票者正式通过审核,获得招生资格。表决结果由主席或主席授权的副主席当场宣布。

五、相关说明

1.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审核申请人材料,秉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原则,召开专门会议审定通过名单。

2.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raduate.gxtcmu.edu.cn/,操作流程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附件6)。

3.本次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507日至2026521日,非定期申请人的成果统计时间段为20211月1日至2026521日。各培养单位应合理安排本单位申请人材料填报、教研室审核、培养单位审核等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4.所有申请人在管理系统填报时,均需明确所属培养单位和教研室。

5.首次申请人系统账号由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开设,账号开设规则:校内申请人为本人工号;附属单位、联合培养基地、其他外单位申请人账号为“D+培养单位代码(详见附件7)+序列号3位”,例如D01001;密码按系统要求规则设定。非首次申请人账号为旧系统账号。各培养单位管理员账号可开展账号查询和密码重置工作。

6.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人的均需要提交临床工作情况,详见《临床工作证明》(附件8)。

7.挂靠我校各培养单位招生的外单位人员,由相关培养单位负责通知其进行网上填报及参加审核,原则上应严格控制此类人员的申报数量。

8.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9.导师作为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严格对照资格审核条件,认真把关,按时提交材料。

 

六、工作时间安排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于2026522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定期审核汇总表(培养单位)》《非定期审核汇总表(培养单位)》《会议纪要(培养单位)》,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至研究生院。《立德树人考核表》《招生资格简况表》纸质版材料由培养单位教学办留存5年备查。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在2026529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2026529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提交。请各学位评定委员会牵头单位做好组织协调,负责提交《定期审核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非定期审核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至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中的表决票等相关审议材料,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妥善存档。

3.逾期提交者,将不受理本次招生资格申请。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蒋凌飞、袁炳茂,联系电话:0771-4733719,电子邮箱:gzyyjsyxwglk@gxtcmu.edu.cn,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自诚楼A403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附件1-8.zip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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