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满足硕士研究生培养及学科建设需求,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2025年修订版)》(桂中医大研〔2025〕46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1. 严格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2025年修订版)》(附件1)执行。
2. 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做到宁缺毋滥。
3. 以促进学科发展和学科团队建设、优化导师队伍结构、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导向。
4. 结合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现状,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向师资紧缺专业予以倾斜。
5. 本次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不受理校外(含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人员申请学术学位招生资格。
二、审核的专业范围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可招生专业。
三、审核类型及对象
1. 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审核对象:符合硕导任职条件,已获得2025年招生资格且2026年招生专业和类型无变化的硕导,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参加硕士研究生定期招生资格审核名单》(附件3)。
2. 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审核对象:首次申请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者;非首次申请但未获得2025年招生资格审核者;获得2025年招生资格,但2026年招生专业或类型申请变化者;获得2025年招生资格,但需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非定期审核者。
四、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1. 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
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立德树人考核表》),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申请“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定期)”,并提交至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2. 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
填写《立德树人考核表》(附件4),登录管理系统申请“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非定期审核(非定期)”,完成材料填报后,从系统打印《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简况表》(以下简称《招生资格简况表》),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二)教研室(学科)初审
学科(教研室)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达到要求进行初审,并通过管理系统将审核结果提交至所属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
(三)培养单位审核
1. 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对定期招生资格申请人的年龄、研究生培养及立德树人情况进行审核,在系统提交审核结果后,导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定期审核汇总表(培养单位)》)。
2. 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对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在系统提交审核结果后,导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培养单位)》(以下简称《非定期审核汇总表(培养单位)》)。
定期招生资格审核和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均需经培养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培养单位)》。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出席会议的 2/3 以上的成员同意后,确定为候选人。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位办。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校学位办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的《非定期审核汇总表(培养单位)》进行汇总,依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情况表》(附件5)进行归类,转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到会委员不少于全体委员的 2/3 ,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获全体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1/2 以上赞成票者通过审核,确定为候选人。表决结果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主席授权的副主席当场宣布。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汇总,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并提交《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定期审核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广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非定期审核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五)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候选人进行审议,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委员不少于全体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的 2/3 ,获全体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1/2 以上赞成票者正式通过审核,获得招生资格。表决结果由主席或主席授权的副主席当场宣布。
五、相关说明
1.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审核申请人材料,秉持 “公平公正、宁缺毋滥” 原则,召开专门会议审定通过名单。
2.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raduate.gxtcmu.edu.cn/,操作流程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附件6)。
3. 本次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12日,非定期申请人的成果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各培养单位应合理安排本单位申请人材料填报、教研室审核、培养单位审核等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4. 所有申请人在管理系统填报时,均需明确所属培养单位和教研室。
5. 首次申请人系统账号由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开设,账号开设规则:校内申请人为本人工号;附属单位、联合培养基地、其他外单位申请人账号为“D+培养单位代码(详见附件7)+序列号3位”,例如D01001;密码按系统要求规则设定。非首次申请人账号为旧系统账号。各培养单位管理员账号可开展账号查询和密码重置工作。
6.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人的临床工作情况模板,详见《临床工作证明》(附件8)。
7. 挂靠我校各培养单位招生的外单位人员,由相关培养单位负责通知其进行网上填报及参加审核,原则上应严格控制此类人员的申报数量。
8.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9. 导师作为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严格对照资格审核条件,认真把关,按时提交材料。
六、工作时间安排
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于2025年6月12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定期审核汇总表(培养单位)》《非定期审核汇总表(培养单位)》《会议纪要(培养单位)》,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至研究生院。《立德树人考核表》《招生资格简况表》纸质版材料由培养单位教学办留存5年备查。
2.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在2025年6月16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委分员会会议,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提交。请各学位评定委员会牵头单位做好组织协调,负责提交《定期审核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非定期审核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至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中的表决票等相关审议材料,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妥善存档。
3. 逾期提交者,将不受理本次招生资格申请。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蒋凌飞、袁炳茂,联系电话:0771-4733719,电子邮箱:xwglk2018@163.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自诚楼A403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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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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