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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队伍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9 11:18:5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满足硕士研究生培养及学科建设需求,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桂中医大研〔2022〕20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1. 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执行(附件1)。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 有利于学科发展和学科团队建设;有利于改善导师队伍结构;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4. 根据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优先向师资紧缺专业倾斜。

二、审核的学科范围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具有的硕士学位授权点(附件2)。

三、审核类型及对象

1. 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审核对象:符合硕导任职条件,获得2023年招生资格且2024年招生专业和类型无变化的硕导(详见附件3)。

2. 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审核对象:首次申请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者;非首次申请但未获得2023年招生资格审核者;获得2023年招生资格,但2024年招生专业或类型申请变化者;获得2023年招生资格,但需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非定期审核者(详见附件4)。

四、审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材料

1. 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

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表》(附件5,以下简称《立德树人考核表》),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申请“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定期)”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2. 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

填写《立德树人考核表》(附件5),登录管理系统申请“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非定期审核(非定期)”申请并填报材料,系统提交后打印《广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简况表》(以下简称《招生资格简况表》)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二)学科(教研室)初审

学科(教研室)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达到要求进行初审,并在管理系统上提交审核结果至所属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

(三)培养单位审核

1. 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对定期招生资格申请人的年龄、研究生培养及立德树人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院内会议审议,审议确定通过名单后,在系统提交审核结果并导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定期审核汇总表》)。

2. 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对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进行院内会议审议,审议确定通过名单后,在系统提交审核结果后,导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定期审核汇总表》)。

(四)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查汇总,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定。

(五)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审议后,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委员同意者,方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五、申请聘任为我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为了规范教师队伍的管理,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聘任直属附属单位和其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附件6)文件精神,申请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附属单位和其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尚未取得我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者,可申请聘任为我校教师系列相应高级职称(教授或副教授)。申请程序如下:

1. 申请人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请表》(附件7,以下简称《高级职称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其中“所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所在基层党委(总支)考核推荐意见”处需申请人所在单位和党委公章

2. 各相关培养单位全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8,以下简称《高级职称申报汇总表》)。

六、相关说明

1. 各培养单位须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审核申请人材料,本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召开专门会议审定通过名单,并形成《会议纪要》。

2.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raduate.gxtcmu.edu.cn/,操作流程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附件9)。

3. 本次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0420-20230510,非定期申请人的成果统计时间段为20180101-20230430。

4. 所有申请人在管理系统填报时均需联系确定所属的培养单位和教研室。

5. 首次申请人系统账号由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开设,账号开设规则:校内申请人为本人工号;附属单位、联合培养基地、其他外单位申请人账号为“D+培养单位代码(详见附件10)+序列号3位”,例如D01001;密码:初始密码建议设为申请人身份证号后8位或按系统要求自行设定。非首次申请人账号为旧系统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

6.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人的临床工作情况模板见附件11。

7. 挂靠我校各培养单位招生的外单位人员,由相关培养单位负责通知网上填报及参加审核事宜,原则上应控制此类人员的申报。

8.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认真、正确、详尽地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对个人填报的信息负责,不允许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9. 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培养单位务必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管理,须仔细、逐条对照资格审核条件严格把关,按时提交材料。

七、材料提交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16:00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定期审核汇总表》《非定期审核汇总表》《高级职称申报汇总表》《高级职称申请表》《会议纪要》,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非定期审核汇总表》纸质版要求统一用A3纸打印,其余提交材料纸质版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立德树人考核表》《招生资格简况表》纸质版材料由培养单位教学办留存5年备查。逾期者将不受理本次招生资格申请。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蒋凌飞、陈晓倩,联系电话:0771-4733719,电子邮箱:xwglk2018@163.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自诚楼A403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附件:1-11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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