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导师队伍>详细内容

导师队伍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15:47: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满足硕士研究生培养及学科建设需求,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桂中医大研〔2022〕20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1. 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执行(附件1)。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 有利于学科发展和学科团队建设;有利于改善导师队伍结构;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4. 根据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优先向师资紧缺专业倾斜。

二、审核的学科范围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具有的硕士学位授权点(附件2)。

三、审核类型及对象

1. 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审核对象:符合硕导任职条件,获得2022年招生资格且2023年招生专业和类型无变化的硕导(详见附件3)。

  • 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 审核对象:首次申请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者;非首次申请但未获得2022年招生资格审核者;获得2022年招生资格,但2023年招生专业或类型申请变化者;获得2022年招生资格,但需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非定期审核者(详见附件4)。

    四、审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材料

    1. 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

    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表》(附件5,以下简称《立德树人考核表》),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申请“2023年定期审核”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2. 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

    填写《立德树人考核表》(附件5),登录管理系统申请“2023年非定期审核”申请并填报材料,系统提交后打印《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简况表》(以下简称《招生资格简况表》)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二)学科(教研室)初审

    学科(教研室)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达到要求进行初审,并在管理系统上提交审核结果至所属培养单位教学管理部门。

    (三)培养单位审核

    1. 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对定期招生资格申请人的年龄、研究生培养及立德树人情况进行审核,提交审核结果后,导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定期审核汇总表》)。

    2. 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

    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对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交审核结果后,导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定期审核汇总表》)。

    (四)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根据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材料和名单进行全面复审。通过复审者,由研究生院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定。

    (五)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审议后,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委员同意者,方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五、相关说明

    1. 本次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启用新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raduate.gxtcmu.edu.cn/,操作流程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附件6)。

    2. 本次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0430-20220516,非定期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的成果统计时间段为20170101-20220430。

    3. 所有申请人在管理系统填报时均需联系确定所属的培养单位和教研室。

    4. 首次申请人系统账号由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开设,账号开设规则:校内申请人为本人工号;附属单位、联合培养基地、其他外单位申请人账号为“D+培养单位代码(附件7)+序列号3位”,例如D01001;密码:初始密码建议设为申请人身份证号后8位。非首次申请人账号为旧系统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

    5. 学校将对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人的临床工作情况(附件8)进行核查。

    6. 挂靠招生的非直属附属医院、联合培养基地以及外单位人员,由相关培养单位负责通知网上填报及参加审核事宜。

    7.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认真、正确、详尽地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对个人填报的信息负责,不允许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 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培养单位务必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管理,须仔细、逐条对照资格审核条件严格把关,按时提交材料。研究生院在复审过程中,将对各学院的审核差错率进行统计并公布,且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六、材料提交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16:00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立德树人考核表》《招生资格简况表》《定期审核汇总表》《非定期审核汇总表》,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首次审核汇总表》《招生资格简况表》《定期审核汇总表》纸质版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非定期审核汇总表》纸质版要求统一用A3纸打印,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纸质版材料交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地址:仙葫校区自诚楼A40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wglk2018@163.com。逾期者将不受理本次招生资格申请。联系人:陈晓倩、蒋凌飞;电话:0771-4733719。

     附件:1-8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9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