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租借【流程】
一、借物借还流程
1、借用流程:
递交合格的申请书 |
↓
填写物品登记表 |
↓
按表租借物品 |
2、归还流程:
按物品登记表清点物品,并确认无损坏 |
↓
将物品归还至仓库,返还押金 |
二、申请书
1.学院的申请书需要盖学院的章或是学院团委老师签字。
2.班级的申请书需要辅导员签字。
3.社团的申请书需要盖社团的章或是负责人签字。
4.申请书称谓直接写“校团委”即可,敬礼后只需空三行。
5.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内容,借用时间,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6.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①借用物品到期后,未归还且未办理续借手续的,校团委委员有权查明原因并追回外借物品。
②借用人员应爱护公共财产,在任何情况下,人为损坏或丢失物品,应按仓库物品价格表中价格照价赔偿或原物赔偿。
③借方不得将物品转交其他组织或个人,如违反规定将由最初借用方担负责任。
④对于没有经过借物登记而擅自拿走物品的部门或个人,而且还未向校团委委员进行说明的情况,视为强行借出。一经查实,校团委有权对该单位进行借物限制,并对借用物品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
校团委工作时间、地点1.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106室
2.时间:中午10:30-13:00;下午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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