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西中医药大学职称评聘办法》等5个文件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人才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学校教师的业务能力与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对现行的职称管理办法和评审条件进行修订。
拟修订的文件如下:《广西中医药大学职称评聘办法》《广西中医药大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广西中医药大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广西中医药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广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修订方向: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探索实施评聘结合,把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有效衔接。2、探索实施分类评审,将教师分为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社会服务型、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等类型,进行分类评审。3、完善评审标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高校教师的要求,严把思想政治关和师德师风考核,突出教书育人能力和业绩,引导教师服务社会,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的顽疾,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同时,探索实施思政教师和专职辅导员评审条件单列。4、创新评价机制和评价方式,完善重点引进人才评职称的绿色通道。5、完善信用和惩戒机制,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服务和监督。
请各单位、部门根据以上修订的方向,结合现行的职称评聘管理办法和评审条件中的相关条款,组织本单位、部门的教职工进行研讨,提出有针对性的修订意见和建议,作为下一步学校修订职称评聘管理办法和评审条件的参考依据。请各单位、部门于3月22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意见和建议收集汇总并填写好《职称意见征集表》(附件1,加盖部门公章)反馈至学校职改办。电子版请同时发至gxtcmeduzjk@sina.com电子邮箱。
国家和自治区及学校的各类参考文件详见附件2-9。
联系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09办公室。
联系人:杨炳翠。
联系电话:0771-4953045,18814099765。
附件:
1.职称意见征集表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5.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职称评聘办法》的通知
6.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7. 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8. 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9. 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广西中医药大学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附件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docx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 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职称评聘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6 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7 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8 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9 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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