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欢迎您!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17: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4〕2号)》(见附件1)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见附件2)办理结题手续,并按要求完成以下事项:

 一、上传结题材料

结题项目负责人于4月10日前通过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https://keyanyun.myclub2.com/)申请结题,上传结题支撑材料,其中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应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决算表”(附件3)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与报送材料

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交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对照审核要点督促负责人完善材料至合格状态。4月13日前二级单位提交结项报告至科技处,要求报告结项材料审核情况、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4月14日-20日,科技处按收到的结项报告对系统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结题材料及时报送教育厅。无结项报告或逾期报送材料的,学校不予办理结题。

三、相关说明

结题范围、结题条件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四、结题材料审核要求

1.研究经费资助总额、实际支出金额需与经费决算表一致。经费决算表需负责人签字,财务盖章。

2.项目组成员职称情况据实填写。

3.项目研究成果统计数据与成果数量一致。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标注有该项目来源及项目编号,与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才能作为结题依据,并且每个成果需在网页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4.研究工作总结按提纲填写,要求内容翔实,不能缺少板块。

五、其他事项

凡已终止或被撤项的项目,学校将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用于本校自选课题立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主持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申报人先联系所在单位、部门的科管人员。确无法解决的问题,可联系学校科技处、教育厅科信处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广发、刘显,0771-3137535。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4〕2号)

2. 2020-2023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名单

3.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财务决算表模板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4年3月2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