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2022年度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初评结果的公示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于2023年11月开展了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2022年度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经传承人自评,学校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现将初评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科技处反映。
联系人:刘显
联系电话:0771-3941063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合德楼313室。
附件: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2022年度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初评结果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2022年度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初评结果
序号 | 姓名 | 项目名称 | 评估等次建议 | 备注 |
1 | 牙廷艺 | 壮医针挑疗法 2021年(第七批)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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