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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18:39:2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专项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3〕29号,原文网址: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16817052.shtml)已发布。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专项项目类型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专项受理的类型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三个类型,分别按照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联合专项重点支持的研究内容

(一)中医文献的整理与研究;

(二)壮瑶医药理论基础的挖掘、整理与创新;

(三)中医藏象、病因病机、证候等中医基础理论的传承与创新;

(四)中医、民族医优势病种诊疗经验、医方的挖掘及临床疗效观察与评价;

(五)中医、民族医学外治特色诊疗技法的挖掘、提升及临床疗效观察与评价研究;

(六)中医学、民族医学特色护理技术与康养技法的机理机制及临床应用研究;

(七)高发传染病中西医结合防治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八)中药、民族药的种质创新与资源评价研究;

(九)中药、民族药的抗菌、抗病毒、抗炎、抗纤维化、抗肿瘤、保护重要器官的物质基础及作用机制研究;

(十)广西特色海洋药物资源的活性成分提取与作用机制研究;

(十一)中医药、民族医药与其他学科融合交叉应用基础研究;

(十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新技术在中医药、民族医药方面的应用探索;

(十三)中医药民族医药卫生管理、健康服务政策研究;

(十四)中医药壮瑶医药其他相关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三、联合专项的申报对象

联合专项的申请人应全职受聘于广西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单位(包括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附属瑞康医院、附属国际壮医医院、附设中医学校、百年乐制药有限公司、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柳州市中医医院、玉林市中医医院、梧州市中医医院、广西骨伤医院、贺州市中医医院、防城港市中医医院、南宁市中医医院、北海市中医医院、桂林市中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三医院、百色市田阳区中医医院、钦州市中医医院);其他单位科研人员可以参与联合申报。

四、申报条件及限制要求

详见“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版)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以及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申报须知。

五、       联合专项的申报流程

1. 7月25日前,附属单位如无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egrantweb/)单位账户的,在平台内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并为相关管理员、申请人设置系统账号。

2. 7月21日-30日,申请人根据指南要求及重点支持的研究内容在线下填写申请书,对照形式审查的基本要求、广西科技计划项目技术评审表和财务预算评审表检查申报书,修改完善材料后在系统提交。

3.       7月31日,各单位、部门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书(一式三份,含附件)、申请人承诺书(一式两份)、合作协议(具体份数执行协议要求)、“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审批表”以及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专项申报推荐汇总表一份(一式一份)交到科技处汇总。要求“承诺和审核推荐表”上项目组成员已签字、附属单位已盖章,合作协议附属单位已用印;学校统一处理校章用印事宜。不接收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4.       8月1日-3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5.       8月4日-6日,获得推荐的项目由申请人继续完善申报材料。

6.       8月7日,科技处返还完成用印的承诺和审核推荐表、合作协议;涉及动物、医学伦理审查、生物安全的项目,由各二级单位同时领取用印的伦理审查证明。

7.       88日-9日,二级单位、学校在系统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意见完善材料后在系统提交申请书终稿。

8.       8月10日,学校将申请书终稿提交第三方管理机构审核。

六、注意事项

1.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专项采用无纸化申报。

2.已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专项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再次申报。

3.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项目名称(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专项)”,字数不超过40字。

4.申请人年龄如超过基金项目指定要求的,需在7月24日前向科技处提交超龄申报相关材料,要求申请人签字、单位签署意见并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5.除校本部外,所有直属、非直属附属单位均等同合作单位,应提前签订合作协议,并在承诺和审核推荐表上盖好合作单位公章。

6.纸质材料按照申请书正文、申报资格、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合作协议、包干制经费承诺书、科研经费结余资金管理文件、承诺和审核推荐表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申请人先联系所在单位、部门的科管人员。确无法解决的问题,可联系学校科技处处理。

学校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显、李熠毅

联系电话:0771-3941063、18260875634、19968101205

联系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13室

联系邮箱:kejichujihuake@163.com

 

附件:

1.“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

2.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3.科研伦理审查资料(含医学伦理、动物伦理及生物安全审查)

4.配套资金承诺书

5.申请人承诺书

6.同行专家推荐信

7.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书

8.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审批表

9.广西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概况及目录

10.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的基本要求

11.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承诺书

12.“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技术评审表

13.“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财务预算评审表

14.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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